关于报销学生2012-2013学年门诊医疗费的通知
全校各学院:根据工作安排,就我校学生参加开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,报销2012-2013学年门诊医疗费事宜通知如下。 1、 报销范围:我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,于2012年9月1日——2013 年 8月31日期间,在校医院门诊所发生的药费、治疗费、检查费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学生证复印件办理报销手续。 2、 报销金额:每生每年最高报销200元。 3、 报销时间:2013年9月25—26日(金明校区),9月27日、29日、30日(明伦校区),逾期不再办理。 4、 报销地点:(1)明伦校区校医院医保科.(2)金明校区校医院二楼。 5、 联系电话:内线8083、外线2192306。 6、 特别提示:2013-2014年度基本医保费征缴工作已开始,即日起请大二—大四各年级本科生及研究生在工商银行学费卡内存入基本医保费20元,由学校代收,避免因未交费而无法享受医保待遇。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可以班或年级集中到医保科办理手续。请相互告知。
校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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